如果说当杀手需要什么天赋,那便是“观察”的本事。

鹰慢条斯理地观察目标整整一个礼拜,并想办法旁敲侧击到目标接下来一个礼拜的行程。

目标在十三号深夜会去情妇家。

在那之前,鹰花了一星期探勘附近的高楼,选了一栋监视录像机死角最多,视野最好的天台角度。

可惜目标的运气不好。到了十三号那天,波斯菊还没开。

于是鹰到花店买了朵百合,然后绕到便利商店买了两盒牛奶。

如常,鹰将其中一盒放进微波炉。

“去哪?”宁翻着店里的时尚杂志。

“杀个人,去去就回。”鹰说,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开这种玩笑。

“把自己说得很了不起,是男人在喜欢的女人面前最爱犯的毛病。”宁头没有抬,语气也很平淡。

叮。

“花明天早上会开,花开之前的晚上洒水,会开得最漂亮。”鹰将牛奶盒从微波炉拿出,放在柜台上。

“你在比喻什么吗?”宁捧着热牛奶。

“没。”鹰有点语无伦次了。

“杀人很好玩么?”宁的手比出枪的模样。

“问我不准。我这个人做什么都很无聊。”鹰耸耸肩。

“说得跟真的一样。”宁。

宁的视线停在鹰大衣口袋里的百合。

“你有没有很喜欢看的小说?”

“要想一下。”

“那就是没有了。”

“问这个做什么?要借我你常在看的、用订书机钉起来的小说啊?”

“不是。我只是在想,一个很喜欢的故事如果没看完的话,会不会很难受。”

“怪问题。”

宁摇摇头。

鹰苦笑,静静将冰牛奶喝完,带着百合离开商店。

一个小时后,鹰出现在高楼天台。

架好枪,扣上瞄准镜,照例点上根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