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是关于莱昂的。我宁愿自己对此事一无所知。

一切都进行得如此顺利。昨天晚上七点,在老码头,我和他第一次约会。我们坐在海滩上谈论音乐、各自的家庭和梦想,还有我们期盼有一天离开奥德克里夫。我们坐在沙滩上喝苹果酒,他问起了我的父亲,虽然知道这个问题早晚会被人问到,但听到话语从莱昂口中吐出,我依然觉得肋骨下方像被我父亲打中了一样疼——我想起魁梧的他是如何打骂我瘦弱的母亲的,还有听到他摔门而出之后的解脱,看着母亲被打肿的脸上涌出鲜血,流到蘑菇色的地毯上,丹尼尔和我吓得不知所措,当时我六岁,他八岁。这天挨到的打是压垮我母亲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再也受不了了,当晚就带着我们逃了出去,我们收拾好仅有的一点财物,开车来到距离达勒姆三百多英里的一处女性收容所——就在奥德克里夫的郊外,我们把自己的姓氏改成了科利尔(克里斯托弗·里夫在我母亲最喜欢的电影《时光倒流七十年》里扮演的角色就姓科利尔),据我们所知,父亲从来没有找过我们。

莱昂的眼睛探寻般地看着我,等待我的回答。“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分手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说。他一定察觉到我不想谈论这件事,因为他轻轻地捏了捏我的手,似乎在说“我明白”。我们走上老码头,在太阳沉入海中的时候接吻,多年以来,我从来没有如此和一名男性亲近过,我认为他就是我想要的人。

然而,听了弗兰琪今天告诉我的话,我觉得自己看错了人。

下班后我去找她。我知道这很可笑,但是想到要告诉她我和莱昂交往的事,我就觉得紧张。我们约定在我售货亭的工作交班后见面。今天又是一个炎热的夏日,来度假的老年人和游客纷纷涌向海滩,售货亭忙不过来,所以我迟到了。当我走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美景观光酒店”曾经称得上精致优雅,然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不知是谁出的主意,这里装潢成了以浅粉色为主调的酒吧风格,使其在主街两侧的众多酒店中“脱颖而出”,成为病态艳俗的典范。

给我开门的是弗兰琪的父亲阿利斯泰尔,虽然三年没有见过他,但我一直都很喜欢他。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非常欢迎我到他们家去,我认为这主要因为弗兰琪是独生女,他希望女儿有人陪伴。因为我自己的生活中父亲缺失,我几乎把他当成父亲看待。他很有魅力(现在也是),聪明机智,而且很会穿衣服(作为一位父亲来说!)。我不得不承认,当我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的时候,对他有点迷恋。“索菲·萝丝·科利尔!”看到我时,他喊道,“流浪的姑娘回来啦,而且都长这么大了。”

他上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我还是个十八岁的迟钝少女,性格腼腆,正准备上大学,眼睛近视,膝盖骨突出。他领着我进了走廊,一直问我大学生活如何,比如我上过什么课、取得英语学位需要读什么书、我的成绩怎么样、未来有什么计划……这也难怪,他总是对我的学习感兴趣。

再次来到旅馆、见到阿利斯泰尔,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童年。旅馆一点都没有变:大厅、楼梯,楼梯平台铺着金色花纹的红地毯;奶油色的墙壁;豪华酒吧区陈列着沉重的木头家具;高高的天花板上悬挂着巨大的玻璃吊灯;空气里有股红酒和蜂蜡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阿利斯泰尔让我坐在休息室窗户旁的椅子上,所以我看得到外面人满为患的海滩,敞开的窗子上的织网窗帘被夏日的微风高高掀起,窗外的喧嚷(这个词是我今天刚学的!)、车流声和游乐场里模糊的音乐声飘进室内。除了我之外,休息室里没有别的人,客人们都去了海滩或者购物街,尽管如此,我也希望留在这里和他说话,同时也很想跟弗兰琪谈谈,因为我必须告诉她一件她听了很可能会觉得不高兴的事情。

“现在喝酒是不是有点早?”阿利斯泰尔问,随后却出乎我意料地走到房间另一头的吧台那里拿酒。虽然我已经二十一岁了,但我母亲从来不给我酒喝,她自己也滴酒不沾。可阿利斯泰尔总是把我当作成年人来尊重和对待,即使在我还小的时候,他也会认真倾听我的想法,似乎它们自有其意义。并非我母亲不愿意听我说话——她是个了不起的人——但她始终很忙,需要凭一己之力拉扯两个孩子,根本没有时间和我交流。

我正要回答阿利斯泰尔,这时弗兰琪恰好走进来,转移了他的注意力。像往常一样,她看起来很漂亮,穿一件紧贴大腿的花朵图案太阳裙,浓密的头发编成几条小辫,搭在肩上,皮肤不用怎么晒就是棕褐色的(这要归功于她的意大利血统,她母亲来自那不勒斯)。与弗兰琪相比,我觉得自己更苍白瘦长,阿利斯泰尔曾经将我和弗兰琪分别比作“英格兰玫瑰”和“黑美人”。可我一直想成为“黑美人”。

我站起来迎接她。她紧紧地搂住了我,兴奋地睁大眼睛,似乎很想告诉我什么事,我不想让她听到我带来的消息之后情绪低落,于是决定让她先说。

“我就不打扰你们两个姑娘了。”阿利斯泰尔说,但我注意到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快要走到门口时,他转过身来,懒洋洋地靠在门框上看着我,没错,阿利斯泰尔走到哪里都是一副慵懒的样子。

“你不想找份工作吗,索菲?我们这里正好缺个人手,学校很快放假了,接下来的两个月,旅馆这边会很忙。”

我满心兴奋,因为我知道弗兰琪在旅馆帮忙能赚不少钱。“需要我做什么?”

他漫不经心地挥了挥手,“哦,无非是铺铺床、给茶盘里摆上干净杯子、打扫一下什么的。”

弗兰琪一下子搂住我,“我们可以一起干活,会很有意思的,索芙!”

阿利斯泰尔朝她溺爱地一笑,那一刻,我不由得非常嫉妒这对父女,弗兰琪有父亲,阿利斯泰尔只要动动手指,就能让女儿有一整天的好心情。

“好极了,你明天可以开始吗?”

我想了想售货亭,还有我那个好色的老板斯坦和他的大肚子、酒糟鼻,他总是隔着摊位色眯眯地打量我——以及奥德克里夫所有的年轻女人——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阿利斯泰尔微笑着离开了,弗兰琪挎着我的胳膊,我们一起朝海滩走去。她向我唠唠叨叨地抱怨杰兹还没有给她打电话,我心不在焉地听着,因为我正在想着莱昂,还有该如何和弗兰琪提起他。

“瞧瞧我爸给我买了什么。”她突然在马路中间停下脚步,挡住了一个推婴儿车的女人的去路,女人愤怒地看着她,弗兰琪却根本没注意到,只见她拿出一部诺基亚手机,我感到一阵嫉妒。“手机!我终于有自己的电话了,我求了他很久他才给我买的。我幸运吧?”她把手机递给我,我像个外星人那样好奇地研究着它,“是预付费的,我爸已经预先给我充了十镑话费。”

有趣的是,她经常单独提到自己的父亲——而且往往是为了炫耀他给她买的东西,却很少同时提到父母两个人,甚至几乎不怎么谈论自己的母亲,好像她那位终日忙于清洁、整理和烹饪的母亲无足轻重似的。说句公道话,虽然我喜欢和欣赏阿利斯泰尔,但他常常站在店堂里,手里拿着一杯酒,悠闲地和顾客聊天,与此同时,他的妻子却像个奴隶一般在厨房干活。他的脸上常常挂着一种事不关己的表情,仿佛只是在偶然之间撞进了这家旅馆,看到人们在热闹地聚会,就走上前和人家轻松悠闲地搭讪几句,淡漠超然得像个局外人。弗兰琪告诉过我,旅馆曾经属于她的外祖父母,他们退休后回意大利去了,把旅馆交给了唯一的孩子玛利亚——弗兰琪的母亲——管理,与玛利亚相识之前,阿利斯泰尔是英语讲师,不知道他是否曾经因为放弃了教职、转行经营旅馆而感到后悔——虽然后者赚得更多。

他知道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弗兰琪却对书不感兴趣,所以他很乐意把自己的经典名著借给我读,现在我的书架上还有他的《1984》和《远大前程》。记得我小时候,他每个星期都会借给我一本小说,那是我每周最盼望的时刻,拿到书后,我首先会认真地浏览一遍,猜想读完之后我们会讨论些什么问题……无论如何,我一直认为他放弃教职的做法令人不齿。

我把手机递还给她。“真是太棒了,可你还认识哪些有手机的人?你准备给谁打电话呢?”

“我也不知道,但是别人可以用家里的座机给我打电话,不是吗?”

“别问我,我根本不懂这些。”我笑道。她把手机放回包里,我们继续向前走,她又把胳膊搭在我身上。我们来到防波堤,坐在上面俯瞰海滩。整个镇子都给我一种吵吵嚷嚷的感觉:孩子们玩水时的尖叫、海鸥一拥而上抢食的叽叽喳喳、游乐场的刺耳音乐、海浪拍岸的轰隆声、模糊不清的交谈声、摩天轮转动时的吱呀声……喧闹程度足以让任何人头疼,所以有时候我会向往沃里克郡宁静的绿色田野,更加坚定了永远离开这个地方的决心。

“喜欢我的新指甲油吗?”弗兰琪问。她已经脱掉了人字拖,正在伸展脚趾,她的脚趾甲涂成了深紫色。“这叫‘多莉混合色’,很酷,对吧?”

我知道必须把事情告诉她了。

“昨天晚上,我和莱昂出去了。”我脱口而出。我能感觉到她的身体变僵了,连脚趾都不扭了。

她转身看着我,猫一样的眼睛眯了起来,鼻孔张大。“你和莱昂好上了?什么时候开始的?怎么好上的?”

于是我解释了原委——莱昂留字条约我在老码头见面。“他住的地方离我家只隔着两条街,是不是很棒?”

她拉长了脸。“没觉得,这是个小镇。”

“呃,是的,我知道……但是——”

“你又不了解他。”她打断我,声音冰冷,手指缠住自己的一绺头发,狠狠拽了一下,我这才想起,以前在学校时,每当感到有压力,她就会做这个动作。

她的轻蔑让我深感烦恼。“我想我了解。”我说。

“是吗?就因为你昨晚和他一起待了几个小时?”

是的,我很想这样回答,可还是忍住了。“他看起来像个好男人。”我说。

“你和他睡了?”

我火冒三丈。“这不关你的事。”

我当然还没有睡他——第一次约会就上床?——但我不想和她多说。

她瞪大了眼睛。“我们曾经无论什么事都告诉对方。”她的声音憔悴而愤怒,“还记得你和詹姆斯·弗雷斯特上床的事吗?也是你的第一次?你首先告诉的人是我。”

我想张嘴解释,那是三年前的事了,三年前我们还彼此信任,而如今我再也不是昔日那个戴着眼镜和牙套、头发蓬乱的怪异女孩,不再把她的每一句话都奉为圭臬,现在的我只属于自己,我已经走出她的阴影,读了大学,在没有她的帮助的前提下创造了自己的人生——可她看起来非常失落,我不由得闭上了嘴。我是在自欺欺人吗?没错,高中最后一年和大学的三年中,我确实觉得生活中仿佛缺少了什么东西,虽然我讨厌承认这一点,但在弗兰琪身边的时候,我会感觉更自信,好像什么事情都能做。我知道,假如读大学时有她和我一起,我会享受到更多的乐趣,更有勇气尝试没有她时我所不敢尝试的冒险。

“我原本想告诉你的——”

“这么说,你根本不在乎我的感受了?”

“难道你又会有什么损失吗?”我恼火地提高了声音,“他并没有侵犯你,他只是喜欢你,而你已经拒绝了他,他后来不过是有点执着而已,那又怎么样?”我讨厌争论,特别是和弗兰琪争论。

“那又怎么样?”她模仿着我的语气说,说着便扭过身去,面向林荫大道,跳下防波堤,脚伸进人字拖,拿起手提包,挂在肘弯里,“好吧,假如你觉得这没什么的话,那很好。但是,你要记住我警告过你的话,要小心他。”

我转头看着她,搭在防波堤上的腿摇来晃去。“谢谢,但我已经长大了,可以照顾自己了。”我尽量用沉稳的声音说。弗兰琪和我不知道吵过多少次,毕竟我们七岁起就认识了,但自从我们重逢以来,彼此都很克制,都试图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简直像刚刚陷入热恋的情侣那样。

她愣了一下,眼睛盯着我的脸,似乎不知道是否应该对我摊牌。她皱着眉头说:“你准备和他约会吗?”

我耸耸肩。“我真的很喜欢他,弗兰琪。而且他也喜欢我。”

“那么你应该知道一件事。关于他的事。”她说。

我叹了口气,也许在追求她的过程中,他还做过更加夸张的事。“什么?”我交叉双臂,抱在胸前,好像打算用这个动作抵御她即将说出的话对我产生的影响,但是,她接下来所说的出乎我的意料。

“他是杰森的表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