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回家的路上,丹尼尔很安静。雨一直连绵不断地下,老码头的最远端被羽绒被般厚重的白色云层遮了个严严实实。

他把车停在度假别墅外面,凝视着前方。发动机依然嗡嗡作响,整座别墅黑漆漆的,没有一间窗户亮灯,将它与邻居家的院子分隔开的厚厚的灌木丛也是黑色的,但即便在暗影中也能分辨出它那向四面八方伸展的嚣张的尖刺。

远处,有个女人朝我们这边走过来,她穿着长长的雨衣,撑着一把雨伞,我扭头看向丹尼尔,他的表情一反常态地阴郁,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我们在莱昂家的对话——是我说错了什么或者做错了什么吗?莱昂说他认为我知道你和他分手的原因,他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在暗示杰森的事?你告诉他了吗,索芙?

假如你真的告诉了他,我也能理解,毕竟,当莱昂审视着你的时候,他那凌厉的眼神谁都难以抵挡,简直能把房间里的氧气全部吸走。你曾经说过,他的眼睛几乎能够看穿你的灵魂,今天我终于明白了你的意思。

假如我的手机没有在他紧盯着我的时候恰到好处地响起,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情急之下会说出什么话来,我如释重负地把它从包里掏出来,屏幕上显示的是斯图亚特的名字,我喃喃地告诉丹尼尔和莱昂,我得接一个重要的工作电话,然后便快步走出门去。

站在花园里,我的脚冻得发麻,华而不实的靴子根本不具备任何保暖功能。斯图亚特在电话里说,打扰我过周末,他十分抱歉,但现在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乱子,可能会影响新酒店的开业,我尽可能冷静地与他讨论对策,努力不去想莱昂和丹尼尔还在屋里等我进去。在奥德克里夫接工作电话,感觉实在怪异,仿佛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发生了融合,这让我觉得不安。我必须把你、丹尼尔和莱昂从脑子里赶出去,集中精力思考斯图亚特给出的应对建议。我不知道自己打了多长时间电话,但最后我察觉到有人鬼鬼祟祟地躲在我身后,我转过身去,发现丹尼尔踮着脚尖站在草坪边缘,竭力假装没在偷听我说话。“我稍后再打给你,”我告诉斯图亚特,“但别忘了打电话给供应商。如果有必要,你就假装不知道。还有,警告一下保罗,这不是他第一次犯错了。”我把手机放回包里,丹尼尔的出现一下子把我从自己熟悉的商业世界拉回到了奥德克里夫。

“走吧,我们离开这里吧。”他表情严肃地踏上花园小径,大步向前走,我不得不小跑起来才能跟上他。

“一切都好吗?”坐在车上,我问他,车厢里的沉寂把我的声音衬托得特别响。

“他是什么意思?”丹尼尔说,“莱昂为什么说你知道他和我妹妹分手的原因?”

他依然没有看我,我知道必须对他说实话。

可我又怎么能说实话?莱昂也有可能并不是暗指杰森,他或许完全是在谈论别的东西。

“我们找地方吃个午饭吧?”我说,“顺便谈谈?”

他终于转过头来看我,表情有所软化。“我不知道,弗兰琪……我今天应该找时间到新闻编辑室去……而且……”

“噢,来吧,我们需要吃东西。”

“是吗?好吧,既然如此,我怎么能拒绝呢?”他笑了,但听起来像是被迫的。

“你在心烦什么,丹?”

他耷拉着肩膀,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我也不知道,弗兰琪。我只是担心这一切的努力……”他展开双臂画了个圈,“……毫无用处,我永远都不会知道我妹妹遇到了什么事。”

“丹尼尔……”我顿了顿,“我们确实有可能永远不会知道索菲遭遇了什么。”我温柔地说,伸出手去摸他的手臂。

他脸色阴沉下来,耸了耸肩,抖掉我的手。“不,我受不了这个想法。我需要知道真相,弗兰琪。”他的表情很痛苦,我突然产生了一种“要把他的悲伤吻掉”的冲动。

这时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于是问他:“你妈妈还好吗?”尽管时隔多年,岁月流逝,安妮的面容在我的记忆中变得越来越模糊,像一张年久褪色的照片,但我依然记得那个穿着蓝色护士服的女人和她脸上坚定的纹路,染成金色的头发总是和她的肤色显得有些不协调。她是个勤恳的工人,也是痛失爱女的单身母亲。

“她很好。索菲失踪之后,她回到爱尔兰和姐姐一起住在农场。然后她遇到了蒂姆。他是个好人,他们现在结婚了。我去过那边,她说不想回来了。无论如何,她相信索菲是失足落水的,和警察的看法一致。”他的声音悲哀而疲惫。

“也许这就是事实,”我轻声说,“只是一场不幸的事故。”

“没有这么简单。”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了解——至少是曾经了解——我的妹妹,弗兰琪。我们很亲近,我了解她。她去世之前非常不对劲,有些事情在困扰着她,不好的事情。真希望——”他悲伤地摇摇头,“真希望我当时能更加注意她,可是我没有,我太忙了,现在回过头来看,当时肯定有事情不对劲。”

“事后聪明谁都会,但当时你自己也是个小孩,只有二十三岁,按照你的逻辑,我也有责任,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其实我所说的也并非确切的事实。

他叹了口气。“莱昂是什么意思?他们当时为什么吵架?”他再次问。

我坐立不安,虽然不能透露真相,但我需要告诉他一些事实。“我警告索菲要小心莱昂,我告诉她,他没有那么好……”我迟疑了,没有继续说下去。

“为什么?”他盯着我。

“因为……因为他追求过我,我拒绝了他,他却骚扰我,甚至跟踪我,简直太吓人了,丹。”

他沉下了脸。

“还有……”因为心有愧疚,后面的话我有些难以启齿。

“我和他睡过。就在索菲失踪近一年后。只有这一次。我们两个是偶然遇到的,在伦敦。我们见面后就一直谈论索菲,后来我喝醉了……”

“他借机占便宜。”

我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也许我们是互相占便宜,我猜。”

丹尼尔再次别过脸去不看我。我们一起看着那个撑伞的女人越走越近,她有着粗硬的白头发,戴着眼镜,贴着院子里停着的一排车的车头朝博福特别墅走,她和被风刮得扭来扭去的雨伞搏斗,好像在跟某个看不见的人进行一场拔河比赛。最后,她停在大门外,在包里摸索着。写匿名信的人会是她吗?她从包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前门。她一定就是住在一楼的租客,也许她是昨晚那个哭叫的孩子的祖母。她朝我们眨了眨眼,甩掉雨伞上的水,把它丢在台阶上,然后关上了门,几分钟后,楼下公寓的灯亮起。“我们去酒吧吧,”我说,“我们可以谈谈下一步的计划。我只能在这里待几天,还记得吗?然后我就得走了。”

他微笑着转过脸来,看上去又变回了我记忆中那个厚颜无耻的丹尼尔。“好吧,你总能说服我,弗兰琪夫人。”

他把变速杆挂到一挡,我重新系上安全带,松了口气——我又可以在外面消磨几个小时再回公寓了。丹尼尔驱车掉头的时候,我住的那套公寓的凸肚窗里突然有什么东西一闪,我抬头望去,吓了一跳:玻璃上贴着一张脸,凝视着我们。我的血一下子变凉了,是你吗?我伸长脖子,想看个清楚,但为时已晚,丹尼尔已经把公寓甩在车后,朝悬崖下方的沿海公路开去。

时隔二十年,“海鸥”酒吧几乎没有任何变化:老式的佩斯利墙纸;面色红润的老男人在吧台前慢吞吞地嘬酒,每个人都牵着一条臭烘烘的宠物狗,薯条和醋的味道混合着湿漉漉的狗腥味,在空气中久久不散——与我的记忆分毫不差;连天花板上挂着的假鸟模型和窗台上陈列的海鸥标本都跟过去一样。我有种一步踏进时光胶囊、穿越到过去的感觉。

酒吧位于小镇边缘,俯瞰风雨如磐的大海,沿海岸前行,沙滩越来越窄,抵达老码头的时候,沙地会完全消失。一个中年男子独自坐在角落里的桌子前喝啤酒、读小报,虽然他深色的头发稀疏了不少,肚子也变大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莱昂的哥哥洛肯。

丹尼尔向酒吧里的男人们和给他们送啤酒的女人点头致意,女人高大丰满,年纪比我大,灰褐色的头发,我躲躲闪闪地跟在她身后,希望不被洛肯看到。

“丹尼尔,亲爱的,”女人西南乡村的口音浓重,讲话像唱歌一样,“好久不见,报社的工作很忙吧?”

丹尼尔笑道:“是啊,海伦,整天工作,没时间玩。”

她咯咯地笑起来,这才注意到我,与她视线相对之后,我突然想起这是谁。

海伦·特纳,你在公寓房那边的朋友。

她原本快快活活的一张脸拉长了。“弗兰琪?哎呀,哎呀,哎呀。”她讥讽地说,不敢相信地摇着头,“看来传言是真的,你果然回来了。”

我知道我不应该感到惊讶,八卦的声浪——弗兰琪回来了——已经像墨西哥洋流一样对奥德克里夫造成了震撼性的影响,但我确实觉得惊讶,因为我早已忘记在一个小镇生活是什么感觉,而在闷热的酒吧里再次体验到这种感觉让我更加燥热,我突然意识到,那些熟知我的过去并且依然住在这里的人都有可能给我寄匿名信,他们显然都知道我回来了。

刷着啤酒杯的海伦不时地对我怒目而视,这让我想起上学时她有多么不喜欢我,我一直怀疑,她对我抱有敌意的原因是她想代替我成为你最好的朋友,所以她嫉妒我。我高中最后一年去上寄宿学校时,她一定非常高兴。我记得当我在酒吧里再次遇到你——而且我们还像过去那样亲密,她看起来多么生气。我知道你为她感到难过,所以我们那个星期六晚上去“地下室”夜总会时,也带上了她,但就大部分时间而言,海伦只是我们的随从,她在你的人生中只扮演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

她相貌平平,而且不再年轻,海风给她曾经光滑的皮肤带来了伤害,使她的毛孔变大,鼻子发红。“你好吗,海伦?”我说,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小酒吧,我不带乡村口音的腔调显得与环境格格不入,非常引人注意。

“哎呀,别跟我用那么讲究的口音说话。”她嗤笑道,酒吧里的男人们也跟着她狂笑起来,“瞧瞧你这身打扮,真是太时髦了。”穿着黑裤子、红色羊毛外套,系丝绸围巾的我觉得浑身不自在,“你还回来干什么呀?”

我的脸颊不受控制地变红了,“我,呃,嗯……”

“说说吧,亲爱的。”其中一个男人说,他是个秃顶的矮胖子,戴着眼镜,看起来像我们小时候玩过的游戏“猜猜是谁”里那个讨厌的角色。

“她是来看我的。”丹尼尔插话道。

海伦的脸色阴沉下来。“真的?我怎么不知道你们两个还有联系?”接着,她又仿佛自问自答般地耸了耸肩,“算了,人这种东西特别奇怪,我懒得去搞清楚。你们两个为什么不坐下呢?我给你们拿喝的。弗兰琪,你想来点什么?”

“请给我一杯白葡萄酒,”我说,“普通的就可以。”趁她还没说出更多的风凉话或者问我是不是更喜欢香槟之前,我补充道。

“给我一杯啤酒,谢谢,海伦。”丹尼尔将吧台前的我拉到一旁,在我耳边低语,“她可能掌握了不少信息 ,她以前对索菲很好,不是吗?”

“不记得了。”我生硬地说,海伦对我的口音与衣着的嘲笑——以及她对我本人的轻蔑——依旧令我心烦。

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绕过洛肯的桌子往里走,他抬起头,恰好对上我的眼睛,随即放下报纸,用手背抹了抹嘴。“果然是你,”他说,他的语气让丹尼尔停住脚步,转过身来,“弗兰琪·豪伊。”

我叫弗兰西丝卡·布鲁姆,我很想喊出这一句,但考虑到海伦和酒吧里的那些男人会作何反应,我又把嘴边的话咽了下去。我看着坐在角落里、工作服上满是油漆的洛肯,他虽然是莱昂的哥哥和杰森的表兄,却不像他们那样拥有一副好相貌,反而继承了父母长相最糟糕的部分,莱昂继承的则是所有优点。不过,我得承认,他二十五六岁的时候也曾有过那么一点点的吸引力,就是让许多女人神魂颠倒的那种爱尔兰人的放浪气质,但他的眼睛——尽管和莱昂的眼睛一样蓝得惊人,然而两眼之间的距离实在太近,鹰钩鼻太明显,下巴也太大,算不得英俊。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有一次,我们在“地下室”里跳舞,他挤过来捏你的屁股,你并没有发火,只是轻轻把他推开,但已经过了十八年,我记不清了,也许当时你发了火?反正我们都喝醉了,后来莱昂走过来拉开了他,打了他几拳,最后洛肯灰溜溜地钻进了人群里。

洛肯喜欢过你,我竟然差点忘记这个事实,他喜欢你,甚至对你动手动脚,而你是他弟弟的女朋友。

“你还好吗,弗兰琪?”丹尼尔担忧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洛肯正盯着我看,嘴角挂着嘲弄的笑容。

“我听说你回来了。”他说,我看到他嘴里缺了一颗牙。

“莱昂告诉你的?”

他扬扬得意地笑了笑,手指敲打着鼻梁侧面:“这是个小镇,消息传得很快。”我怎么没想到?他把报纸叠起来,夹在胳膊底下。“好了,我该走了,我可没时间和你这样的闲人聊天,我有工作要做,刷房子。”说着他站起来,我被他的身高吓到了——我忘记他有多高了,比丹尼尔还高,而且肩宽背厚,很是强壮。

我侧了侧身,让他从旁边过去,我们目送着他摇摇晃晃地走出酒吧。

“我一点都不羡慕那个请他刷房子的人。”丹尼尔盯着他的背影,冷酷地说,“瞧瞧他,醉成那个样子。”

我笑了。洛肯终于走了。我们在他腾出来的桌旁坐下,海伦端来饮料,我们又跟她点了吃的。她走开后,我向前倾身,低声对丹尼尔说:“我记得洛肯的一些事。”

丹尼尔喝了一大口啤酒。“上帝啊,我需要你的信息。你还记得什么?”

“他曾经喜欢索菲,还对她动手动脚,在‘地下室’里,莱昂当场揍了他,他气坏了。”

“他那时不是已经结婚了吗?”

“是的,但结婚也不能阻止他胡作非为,我记得莱昂告诉我,他哥哥是个花花肠子。”

丹尼尔隔着啤酒杯打量我,“你什么意思?你觉得洛肯和索菲的死有关?”

“我不知道,不过,你自己也说了——索菲当时似乎很害怕什么人,这个人会是他吗?”

他的脸上掠过一道阴影,“也许她离开‘地下室’的时候,他曾经跟踪过她,他那天晚上也在‘地下室’吗?”

我回想着,“我不知道……我记不起来了,我一直认为……”

“什么?”

“我认为她那天晚上打算去码头见什么人,那个人当晚并不在‘地下室’。”丹尼尔皱起眉头,我补充道,“她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就离开夜总会去了码头?这很奇怪,你不觉得吗?”

“没错,我也觉得奇怪,”他说,面有怒色,“所以我才会调查该死的内情,索菲独自去老码头,这不符合她的性格。”

他又喝了一口酒。我们都没有说话,各自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之中。海伦从容不迫地慢慢踱过来,端着我们点的带皮烤土豆,我发现,她把我的盘子搁在我面前的力度要强过放下丹尼尔的盘子的力度,以至于我盘子里的几块土豆掉到了桌子上,我动作夸张地把它们捡回盘子里,但海伦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你知道的,”丹尼尔嚼着满嘴的食物,冲着海伦的方向点点头,“我们需要和她谈谈。”海伦边擦桌子边哼歌。“那天晚上她在‘地下室’,我知道,因为西德那天和她约会了。”

“西德?”

“你不记得了吗?大个子,比我大几岁,我们乐队的,唱歌很难听的那个。无论如何,她现在嫁给了他,这家酒吧是他们两个人的。”

“我记得他。谁还能忘了他唱歌?”我拿叉子戳着盘子里的土豆,“我吃惊的是她那天晚上竟然和他约会,而且后来还嫁给他了。”西德不仅五音不全,还长了一张可能只有他亲妈才会喜欢的脸。

“噢,管他呢,无论如何,海伦可能记得一些有用的东西,值得一试。”

海伦有没有可能比我更了解你的生活呢?


“这太令人沮丧了。” 我们离开酒吧时,丹尼尔大声说。

又开始下雨了,海面波涛翻涌,冲击着覆盖海藻的黏滑礁石。丹尼尔大步朝他的阿斯特拉汽车走去,穿着高跟靴子的我快步跟上。来到车旁边,他停了脚,说:“我为什么总觉得人们知道的比他们说出来的多呢?”风雨声太大,他不得不大声喊叫才能让我听见,“莱昂、洛肯,甚至还有海伦,我感觉他们都有事瞒着我。”挫折感如同蒸汽一样从他身上冒出来,我觉得他似乎对我也有意见,可海伦不和我们说话又不是我的错。

刚才我们问海伦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她坚持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然后就再也不肯多说一个字,我知道今天我们是无法从她那里探听到什么了。不过,从她的神情和动作——烦躁不安、避免与我目光接触——判断,我猜测她有所隐瞒。我从来没有信任过她,她在学校里欺负过我,而且显然依旧恶习不改。

“别那么偏执,”我告诉他,“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没法告诉他的是——虽然在我们眼中你非常重要,但在某些人眼里,你不过是个不知所踪的平凡女孩而已。

“我想我们明天应该去拜访一下洛肯,我想了解更多关于他的信息。”

我有点慌张,“丹尼尔,明天是星期天,洛肯会和他的家人……”

“有人抢走了我的家人,这个人也有可能就是他,我需要知道真相。”

他示意我上车,但我摇摇头。“我准备走回去,呼吸点新鲜空气。”我说。现在还不到三点,回去为时过早。

“你疯了吗?下雨了,天也开始黑了。”

我没法告诉他,我宁愿顶风冒雨地走上几英里的路,也不想回到那个孤独的公寓。他可能会以为我不知好歹。度假公寓确实环境优雅,但我不感兴趣,而且窗外的景致让我胆战心惊。

“不用担心我。”我坚持道。

“等会儿我给你打电话。”他钻进车里,关上门,放下车窗,皱起眉头,他的脸和头发都被雨淋湿了,“你确定你会没事?”

“我已经长大了,丹尼尔。”我笑道,记得我担心你和莱昂交往时,你也曾经对我说过同样的话。你为什么不能接受我的忠告呢?

他暖心地微笑着,眼睛闪闪发光。“弗兰琪夫人,你一直都很固执。”他笑出了声,我的心跳加快了。我真正希望的是他能到度假公寓陪我,但我不好意思说出来,他已经说过自己没有结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单身,他手指上的那个戒指暗示着他的生活中有个特别的人存在,我不由自主地幻想了一秒钟他亲吻我、脱掉我的衣服的情景,随后赶紧摇摇脑袋,强迫自己停止胡思乱想。我感到十分愧疚——在这种情况下,我居然还会对你的哥哥产生这样的想法。

“我明早去接你,十点半左右。”他发动汽车,朝我喊道。


街上空荡荡的,空气清新宜人,带着新鲜的雨水和海藻的味道。然而海鸥嘲讽般的叫声让我畏缩不前,我已经忘记我有多么讨厌这些该受诅咒的东西。过去,我的父亲常说,它们是“海里的败类”,我一下子想起他昨天躺在床上,喉咙里发出可怕的声音的样子——他肯定很想告诉我什么。

沿着人行道向前走的时候,我不得不和雨伞搏斗,防止它被风吹翻,但最终我还是放弃了,把雨伞放回包里,任凭雨淋湿我的头发,这时我反倒有种重获自由的奇怪感觉,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呼出,让最近几个月的压力消散在雨中。

人生何时变得如此复杂?

我在曾经属于我们的“美景观光酒店”外面停下来,你现在应该认不出这家旅馆了——连我都认不出来,我从童年时就记得的花边网眼窗帘一去不复返,早已被白色的木制百叶窗取代,整座建筑被重新粉刷成蓝色。如果眯起眼睛,我几乎可以看到我的父亲骄傲地站在大门边往街上看,朝行人点头打招呼,穿着斜纹棉布衬衫,年轻英俊。噢,父亲。我把包甩到肩膀上,快步向前走,经过邻近的酒店和宾馆,一直来到灯火通明的游乐场。我在门洞里躲了一会儿雨,看着一群青少年围着一个脸上长满粉刺、正在玩模拟摩托车游戏的年轻人大声叫喊,七嘴八舌地指挥操纵“摩托车”握把左扭右拐的年轻人玩游戏。

我回到倾盆大雨中,穿过马路,朝海边走去,伴随着孩子们的尖叫声,身后的游乐场响起一阵快节奏的舞曲。

我沿着覆盖着沙子的步行道向前走,经过金色螺旋顶的钟塔和废弃的露天泳池,海滩上的蹦床、摩天轮和游乐帐篷夏季颇受欢迎,现在却空空荡荡,我转过街角,高跟鞋底敲打着人行道,老码头黑暗的轮廓呈现在我眼前,小镇的这一带比较安静,没有商店和咖啡馆,只剩下几家较大的酒店,通往度假公寓的小路蜿蜒伸向山顶,我决定先不过马路,继续走在点缀着奇怪的金属长椅的步行道上,老码头逐渐逼近,雨水浇在我身上,但我不在乎。

手机突然在我的口袋里震动起来,海浪和大雨的咆哮声盖住了手机铃声,迈克的名字在屏幕上闪烁,我心情沉重地按下接听键,感觉上次那条醉醺醺的语音留言实在有些对不起他。

“嗨。”我说,声音微颤。

“弗兰?是我,迈克。”他多此一举地提醒我。信号很糟糕,我转身背对大海,用手指堵住另一侧的耳孔,试图挡住外面的噪音。“你还好吗?”

尽管很愤怒,可他仍然关心我。“对不起,”我对着电话说,忍耐着眼泪,“我很抱歉,只给你发了一条留言,你说得对,我是个胆小鬼。”

“最近你遇到了很多烦心事。”他说。听他说出这句话,我以为他打算挽回我们的关系,刚想考虑一下,这时却又听他说道:“我都理解,我只想问问你,我能不能在你家住到这周的周末,趁你不在的时候?”

我犹豫了,尽管很失望,也不想继续收留他,但他的态度并不强硬,我没有理由直接拒绝,否则会显得我铁石心肠。你一直觉得我对待自己的男朋友不好,是不是?那是因为我没找到命中注定的那一个,而我一直以来都觉得不错的那个人……却对我没兴趣。

“我很快就回去了。”我疲弱地说。

“我哥们儿有个房间,我可以搬过去,但房间周末才能腾出来。”手机信号开始时断时续,我朝听筒里大声说“好”,同意他待到周末,然后就断线了,雨水在屏幕上汇集,我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我们的关系彻底结束了,尽管他一开始很愤怒,但内心深处也明白这一点。我在释然和失望之间摇摆。

我继续向前走,空荡荡的街道与我此刻的孤寂很是相配。虽然下午四点刚过,但由于下雨,天已经开始变黑,我这才意识到周围没有其他人,我可以看到远处老码头入口两侧的老式灯柱,琥珀色的灯光在天空的炭黑色背景上投下两团柔和的光晕,照亮了雨幕。听到身后有脚步声,我加快了速度,告诫自己不要惊慌,天色虽然有点暗,但还没有到晚上,而且在伦敦的时候,无论什么时间我都可以在外面独自走路——可是,为什么这个小镇总是让我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我向身后瞥了一眼,透过雨帘,我只能分辨出后面的人戴着兜帽,穿深色雨衣、长裤和结实的步行靴,看不出是男是女,但身高和苗条的身材让我觉得更可能是女性。不知道是什么让我感到害怕,也许是这个人挑衅般的姿态和并不友善的举止,似乎不怀好意地企图接近我,本能驱使我突然间跑了起来,我穿过马路,跑上通往博福特别墅的斜坡,身后的脚步声也变得急促起来,我的心跳随之加快,我被跟踪了吗?

我继续向前跑,但高跟鞋很难让我在速度上摆脱追踪者,鞋跟还经常陷进路上的小坑洞里,有好几次我都差点绊倒,我觉得似乎有人在喊我的名字,但也可能只是风声的呼啸,就这样,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的我终于抵达山顶,可我不敢停下来歇口气,因为身后的脚步声正在接近,我需要赶紧逃走。我的腿已经没了力气,但我坚持跑到别墅门口,双手颤抖着从包里摸出钥匙,我觉得后面的人随时都有可能伸出冰冷的手指抓住我的肩膀,我强忍着尖叫的冲动,把钥匙对准锁孔,谢天谢地,门开了,我放松地踏进走廊。

关上自己公寓的门之前,我看到窗外的车道尽头站着一个人,腿被我的车挡住了,夹克上的兜帽把脑袋遮得严严实实,双手插在口袋里,虽然我看不清对方的长相,但我清楚地看到一绺金色的头发搭在这个人心形的脸庞上,随风摆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