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脖子上的围巾拽到嘴边,遮挡刺骨的寒风,我呼出的白气相当明显,好像在抽烟,你还记得我们冬天上学的时候吗?我们用手捂着嘴吐气,让白色的哈气从指缝里漏出来,假装抽烟一样,我们总是渴望长大,假装自己已经成年,可是却骗不了任何人。

冰霜在我的脚下吱嘎作响,走在因为结了冰而高低不平的路面上,我觉得非常没有安全感,在空无一人的停车场里转了好几圈,丹尼尔呢?他说会在下午两点来这里见我。我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快两点一刻了,他还是没有过来。

这个地方比老码头更让我毛骨悚然,是一片灌木丛林地改造的简易停车场,靠近一座废弃的铁路桥,蒸汽火车曾经打这里经过,前往下一个城镇,停车场旁边是一座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丑陋建筑——奥德克里夫的屠宰场,游客们永远不会找到这个地方,因为它狡猾地隐藏在镇子边缘的一条死胡同里,假如丹尼尔不提醒我,连我也快要忘记了这个地方。我和杰兹曾经来过这里几次,坐在他的福特嘉年华上凝望屠宰场,想象着屠夫们的生活——单是想到那些尖叫待宰的猪就让我们不寒而栗,那时我们都以为他会成为著名的DJ,在阳光灿烂的伊比萨岛与众人狂欢,我敢打赌,他从未想到自己真的会成为这里的屠夫。屠宰场就在我的面前,像一头蹲伏的野兽,奶油色的墙壁上布满黑色的污垢条纹,阴森而邪恶,仿佛这儿所有的鲜血、内脏和恐怖全都渗透进墙壁里面,永远被死亡所污染。

我犹豫不决,不知如何是好,我该退到安全的路虎车上,还是继续在这个冷得要命的地方转悠?就在我准备回车上时,我听到沉重的金属门拉开的声音,一个人从门缝中钻出,我离得太远,看不清那个男人是不是杰兹,他个子似乎没有杰兹高,灰色的无檐帽把脑袋遮了个严严实实,他背对着我,花了几分钟才把金属门推回去锁好,然后背着包大步朝我走来,等他靠近之后,我才认出他那张曾经漂亮的脸和敏锐的淡褐色眼睛,他老了许多,脸颊不再丰润,爬满皱纹,看起来远不止四十一岁。我想起镇上的传言,说他毫无节制地嗑药酗酒。他朝我皱起眉头,我本能地向后退,突然对这个上了年纪的杰兹产生了畏惧。他看起来更加世故了,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亲眼见到时却也感到震惊,比起十八年前,他似乎多了一点咄咄逼人的气势,走到我面前时,他停下来,倒吸一口气。

“是你。”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在他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倒影:穿着昂贵的红色羊毛外套、黑牛仔裤和高跟靴子。“你剪短了头发。”他又补充道,我不由自主地摸了摸头,现在我的头发刚刚过肩,不再像过去那样长到盖住半个脊背。“我听说你和丹尼尔·科利尔在镇上跑来跑去,揪着别人问问题。”他鄙夷地说,拿手蹭了蹭鼻子。我竭力保持面无表情。“你们还费个什么劲?她已经死了,不是吗?”

我仍然不习惯听人说你死了。没有丹尼尔,我不想继续站在这个偏僻荒凉的停车场,面对一个我几乎认不出来的男人。

“他有些问题没想明白……”我最后说。

“呸!他把我当傻子?那可是大错特错了。”他挑衅地盯着我,好像我会反驳他似的。

“我知道你不是傻瓜,杰兹。你给他的办公室打电话了?”

“那不是他的办公室,他又不是老板。”他啐了一口唾沫,“别看他现在有钱了,工作也很好,但我已经认识他很多年,我们一起上学,他曾经是我们中的一员。”

“他现在还是我们中的一员,”我脱口而出,“你看不出来吗?他喜欢这个地方。”

我还想补充几句,不知怎么却欲言又止。

他哼了一声,唾沫从嘴里飞出,落在我的脸上。“别傻了,他怎么会喜欢这里,否则他怎么一回来就找麻烦?真正可疑的是,他那天晚上在干什么?”

我的头皮发麻。“你在说什么?”

杰兹环顾四周,仿佛丹尼尔随时都会出现,尽管周围连个人影都没有。

他压低声音,“那天晚上我看到他了。”

我耸耸肩。“所以呢?他自己也说他那天晚上在那里,我看见他了,我还看见了你、海伦和莱昂,我们那天都在‘地下室’。”

他从喉咙里发出一阵含混的笑声,“那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我又看到了他,和索菲在一起,他们站在老码头的入口,不知在吵些什么,她朝他大喊大叫,然后我看到她推了他一下,就喊着问他们怎么回事,但他们不理我,也许是没听见,反正当时我喝醉了,而且很累,所以我就继续往家里走,也没有多想,他们毕竟是兄妹,谁不会和自己的妹妹吵架呢?”

我浑身泛起一阵寒意。“你把这事告诉过别人吗,在她刚失踪的时候,比如警察?”

他耸耸肩。“当然没有,我怎么会给老伙计找麻烦,而且我不相信他会做坏事。我猜后来她是出了意外。我本来早就把这事给忘了,他这次回来到处调查,我才想起来。”

我皱眉道:“我不相信丹尼尔会伤害索菲。绝对不会。如果是他干的,他为什么要大张旗鼓地搞调查?这说不通。”

他又耸耸肩。“很明显,不是吗?打消别人对他的怀疑,确保真相不会泄露出去。”

我笑起来,高亢尖细的笑声迅速消散在下午寒冷的空气中。“太可笑了。”紧接着,又一个念头击中了我,“你看到的不会是莱昂吧,不是丹尼尔?从远处看,很难分辨他们两个,他们都比一般人高,深色头发,在黑暗中根本看不出区别。”

他再次耸耸肩,似乎突然觉得我们的谈话很无聊。“我不知道,反正现在我要告诉警察了,丹尼尔不再是我的哥们儿了。”

我松了松脖子上的围巾,觉得有点喘不动气。“我相信丹尼尔。”我坚定地说,虽然这不完全是真的。“他永远不会伤害索菲。”我重复道。我嫌恶地凝视着杰兹,很想反驳这个邪恶男人的荒谬指控,现在他竟然打算告诉警察,警察肯定会找丹尼尔谈话,而他承受的压力已经够多了,假如警方将他列入嫌疑人,不知道他还会受到怎样的打击。

丹尼尔绝对不是嫌疑犯,我们都知道,对不对,索菲?你哥哥永远不会伤害你,他连一只苍蝇都不会伤害。

“到底是不是你?是你匿名给新闻编辑室打电话,让丹尼尔过来和你谈谈?你打算怎么对付他?把他骗到这里,指责、嘲笑他?这样做你就可以不那么嫉妒他了吗?让你感觉自己更像一个男人?”

他瞪着我,脸上写满了厌恶。“弗兰琪,看来他们没有说错你,铁石心肠的女人。你和丹尼尔真相配,你们都是一样的货色。”

“为什么?就因为我们有抱负?因为我们想要超越自我?这有什么错?”我愤怒极了,以至于忘记了害怕。

他把帽子往下拉了拉,盖住了眉毛,一副阴险的模样。他叹了口气,我能看出他并没有生我的气,他只是不满意自己的生活。“这没有错。”他说,肩膀耷拉着,显得既瘦小又脆弱,让我想要拥抱他。真希望你能看到他现在的样子,索芙,他和过去完全不同了,酒精、毒品和失意已经把他蹂躏成了另外一个人。

“对不起,弗兰琪。”他说,我吃了一惊,现在他的声音更加柔和了,好像痛苦和怨恨已经远离了他的身体,我伸出手去,碰了碰他起了老茧的手,“我不是故意说这些话的,你一直都很好,不是吗?我喜欢过你。”

我害羞地微笑起来,想起我们在他的车后座上喝酒厮混的日子,“我也喜欢过你。”

他搓了搓胡子拉碴的下巴。我注意到他眼睛底下的紫色瘀青和凹陷的脸颊。“我搞砸了自己的生活,但是我也在慢慢恢复正常,真希望时光能倒流,你知道吗?”

杰兹不知道的是,虽然我衣着光鲜,开着好车,俨然一位成功人士,但我们两个之间的区别并没有那么大,我对他的遭遇感同身受。


我把路虎停在车道上的时候,天色渐暗,尽管现在才三点。与杰兹道别后,我无数次查看手机,仍然没有丹尼尔的消息,我猜他也许会在公寓里等我,但公寓里没有人,我心事重重地跨进走廊。你失踪的那天晚上,杰兹看见的人肯定不会是丹尼尔,他一定是弄错了,丹尼尔告诉过我,那天晚上十一点半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你,他说你从夜总会“凭空消失”了。所以这一切都是杰兹为了惹麻烦而编造的吗?他现在后悔了没有?

这个小镇已经榨干了我所有的精力,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偏执的想法:丹尼尔今天没有出现,是不是因为被警察抓起来了?我靠在门上,眼睛逐渐适应了走廊里的阴暗,再过几天我就能回到正常状态,把你抛到脑后,也许到那时,我只有在收音机里听到你喜欢的歌曲或者看到与你相像的金发女孩时才会再度想起你,但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不曾完全把你遗忘,我经常想起你,但不是每一天,然而,自从回到奥德克里夫之后,你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脑中盘旋。

我慢慢爬上楼梯,仿佛能看到丹尼尔眼下正坐在警察局里受审,两个端着塑料咖啡杯的警察一个扮红脸,一个扮白脸。扮红脸的那个假装好人,试图从丹尼尔嘴里套话,扮白脸的那个威逼恐吓无所不用其极,想要突破他的心理防线,显然我是看了太多的警察破案的电视剧。

来到楼梯平台时,我听到我房间对面的公寓里发出“砰”的一声响,那套公寓不是空的吗?我走到门口倾听里面的动静。也许有人过来租住几天,现在虽然是淡季,但也并非没有可能——比如简和我。我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里面似乎安静下来,正当我准备回自己房间时,又传来 “砰”的一声,我吓得跳了起来,难道来了小偷?我从包里掏出手机,差点准备报警,但我不能——我该怎么对警察说呢?

我一手拿着电话,另一手伸出去敲了敲门,壮着胆子问:“有人吗?”我把耳朵贴在门上,“有人在里面吗?”

里面一声不响,我又敲了敲门,这一次更用力,结果门开了一点缝,原来没上锁,也许今天会有租户搬过来,也许他们上周把这套房间租出去了。我把门往里推了推,门后露出一条走廊,和我那边的很像——抛光的镶木地板,繁复的装饰,挑高的天花板。我又问了一句“有人吗”,仍然不见回应,于是小心翼翼地跨过门槛。“有人在吗?”我又问,觉得自己有点蠢。

突然,一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姜黄色的猫张牙舞爪地嚎叫着飞向我,最后越过我落到了外面的楼梯平台上,我吓得向后一退,摔倒在地,心脏跳得飞快,连我的耳朵都能感到它的颤动。猫一定是被困在这套公寓里的,虽然我确定这儿的度假公寓里不允许养宠物。

我重新站稳,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一股气流从我的脸上扫过,推拉窗没有关,二月份的寒风畅通无阻地吹进室内,我一眼便看到了咖啡桌旁边的一只花瓶,瓶子的一半已经碎了,另一半完好无损,暗色木地板上散落的碎片格外刺目,刚才的声音一定是花瓶掉到地上时发出的,很可能是那只猫从窗外钻进来,碰倒了花瓶,但我不知道它是怎么进来的,因为这里是二楼。

我扫视了一眼整个房间,发现这里并没有个人物品,应该不会有人住在这里,我来到卧室,发现床铺得很整齐,衣柜里也没有衣服,这证实了我的推断,也许是清洁工打扫完之后忘记了关窗和锁门。

我走回客厅,研究着破碎的花瓶,弯腰捡起一块碎玻璃,紧接着又把它扔掉,因为它刺破了我的指尖,血渗了出来,我把它含在嘴里止血,小心地跨过地上的玻璃碎片,关上窗户,这时我注意到了房间里的那台电脑——显示屏是关着的,电脑上连着一台打印机,上面的绿灯一闪一闪,我皱起眉头,发现打印机旁摆着一只眼熟的棕色A4信封,我拿起信封,指尖上的血染红了信封的一角,我震惊地喘息起来: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